近日,麻山区人民法院利用农民粮食买卖的有利时机,加大执行力度,巧用执行方法,讲究执行艺术,将从被执行人马某处执行回来的案件款集中发放给了14位申请执行人,取得执行攻坚阶段性胜利。
【基本案情】
今年年初至今,麻山区人民法院陆续接到申请马某(系农民)关于买合同纠纷的14起执行案件。麻山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将这14起案件集中执行,日前执行干警已经对马某秋收的玉米进行了田间查看和现场查封工作,并在双方当事人协商申请下,采取法院与申请执行人同时到现场监督马某进行玉米出售的执行方式。
【执行经过】
12月17日上午8点,执行干警在完成拉粮车重量检测监督工作后,同拉粮车一起前往新发村,与等候在马某家中的相关案件申请执行人一同监督被执行人马某出售玉米的情况。历经5个小时,玉米出售的整个过程在法院和申请执行人的共同监督下顺利完成。变卖玉米的过程中,执行干警特别注意叮嘱收购人员、双方当事人做好疫情防护措施。
下午15点,执行人员将执行回来的案件款按分配比例集中发放给14位申请执行人。
【法官说法】
执行程序中被查封物需要进行评估、拍卖工作,拍卖所得款项作为执行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执行程序繁琐且时间较长。在本案中若按正常程序处理查封物,不利于玉米保管也不能保证玉米的最大价值,评估工作也会对被执行人造成额外的经济负担,且申请执行人均为农民,执行过程需要申请人多次奔波,不便于处理家中农活。另一方面年关将近,申请执行人也急需用钱,现阶段为玉米出售的最佳时期,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向麻山区人民法院提出了法院同申请执行人共同监督马某出售玉米过程的执行方式。麻山区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双方当事人提出的执行方式,将案件款圆满执行回来,并发放到相关申请人手中,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麻山区人民法院始终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不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实现集中执行行动持续化、常态化,根据执行案件实际情况,以灵活多样的执行手段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以高效、高质、高水平的工作成绩,为百姓的生活筑起一道道保护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