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执行专项行动的持续开展,麻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力度也在不断加大。近日,该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孙某(某石墨厂独资法人)采取拘留强制措施,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原告张某因工伤保险争议一案,向麻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某石墨厂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经过线上线下调查,某石墨厂无财产可供执行。在此期间,执行人员多次找到孙某让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给付义务,孙某均以“现工厂处于停产状态没有资金,待开工后资金周转再为履行”为理由推脱执行,因孙某拒不履行法定给付义务,麻山区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
执行工作是法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道重要防线,是捍卫法律尊严的直接体现。麻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本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宗旨,尽职尽责,切实维护和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证申请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