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上午,一位行色匆匆的当事人来到了麻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据了解,当事人冷某为某农资商店的经营者,来到该院申请诉前保全。被保全人刘某于今年春季在申请人处赊购种子、农药等农用物资拖欠货款。现已秋收完毕,刘某至今未给付赊购的农用物资款,冷某找刘某索要多次,刘某均以没钱为由拒不给付,冷某担心刘某将秋收的玉米转移或变卖,为此到麻山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请求查封刘某存放在家中的60000余斤玉米(含玉米棒)。
立案庭工作人员认真了解、分析实际情况后,为了让群众少跑腿,为群众办实事,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利用午休时间与执行部门联动,用最快的速度完成了立案、查封工作,实现了立案、查封、结案在3个小时内完成。
将被保全人的玉米予以查封后,冷某终于将心放下,一再对办案人员表示感谢,他说:“我真是没想到法院的办案效率如此之快,法官们的敬业精神让我钦佩,也让我感受到了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