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力调解化纠纷 案结事了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1-10-08 09:38:45



    为进一步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近日,麻山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在室外成功调解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案系健康权纠纷案件,原告与被告因土地问题产生矛盾,原、被告发生口角后双方发生厮打,导致原告头部受到损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予赔偿。立案后,副院长刘继东作为该案的承办法官进行了详细阅卷,认真研判案情后,坚持便民审判工作原则,与调解员王泽利在室外就地对该案展开了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和调解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矛盾较深,为最大限度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向当事人客观分析利弊,耐心讲解法律法规,做到平等协商、有的放矢,促成双方形成调解意向,达成共识。最终,原、被告在和谐的气氛中握手言和,原告撤回起诉,案件得以圆满结案。

    麻山法院在解决民事纠纷时,注重从解决群众面临的实际问题出发,妥善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通过调解后以撤诉方式结案,有利于彻底消除矛盾及社会不稳定因素,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避免了缠诉上访的发生,促进了社会和谐,增强了司法亲和力,提升了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满意度。

责任编辑:袁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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