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丽娜,中共党员,现任麻山法院党支部组织委员、综合审判庭书记员。
刘丽娜自担任民庭书记员以来,在工作岗位一直勤奋刻苦,甘于奉献,曾连续多年被市中院授予“优秀书记员”荣誉称号,得到了院领导和同事们的肯定。
在书记员岗位,她严格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民事案件的接收、登记、诉讼材料的配置、流转工作。法官审理案件后,在法官的指导下,做好裁判文书的起草工作。五年来共起草撰写裁判文书148篇,撰写审理报告31篇、审判态势分析、统计分析及情况报告30余篇,向政法委、区妇联、信访办、监察室等部门报送各类报告40余篇。
作为书记员,她认真做好民事审判各项数据的定期统计、跟踪进程、旬报工作,向中院民一庭、民二庭上报各类工作表。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上级法院确定的中心工作,按照上级法院业务庭、调研室的通知要求,将重要工作指标完成、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典型做法、亮点工作、开展活动、类型案件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及处理方式等情况及时上报。近年来共撰写、报送各类材料60余篇,调研材料、案例等30余篇,专题研讨材料10余篇,作风整顿类材料20余篇。除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外,对其他庭、科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亦能努力完成。
作为党务工作者,她积极主动开展党务工作,协助支部书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法院党建工作做出了贡献。她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不断增强党的观念,加强党性修养,按照党章的规定履行党员义务,严格执行党的决定,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记得曾有那样一个冬季傍晚,上级党委要求紧急报送一套数据及材料,恰巧办公室的暖气漏水,因维修停止供暖。办公室的墙壁被挖开一个大洞,与外界贯通,寒气直入室内,冻得她瑟瑟发抖,但她依然坚持工作,直到圆满完成任务。三年来她共撰写党建相关材料40余篇,填报各类工作表和学习记录、活动记录160余份。
她深知,作为一名党务工作者,要想做好党务工作,必须具备优良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为此,她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自觉锤炼自己,不断增强做好组织工作的能力。在党员发展上,她坚持原则,恪尽职守,严格把关,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做好教育考察工作。2020年,党支部共培养确定积极分子3名、重点发展对象2名,预备党员转正式1名。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在新时期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中,她带头学习、查纠整改,正在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