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山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有关诉讼活动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30 14:45:01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配合党委政府防范、抗击疫情的工作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告知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按照《鸡西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管理的通告(第2号)》要求,自2020年2月3日至8日期间,我院工作实行网上办公。

    二、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通过黑龙江诉讼服务网、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渠道进行网上立案。

    三、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需联系立案人员咨询的,请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12368语音热线、短信、电话等平台和方式咨询。

    四、在疫情防控期间的信访需求,可通过“给大法官留言”“院长信箱”“民意直通车”及12368诉讼服务热线信访投诉语音服务系统提出和办理。

    五、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处于隔离、诊治期间,或参加疫情防治工作,或受疫区交通关停等情况影响,无法参加诉讼活动的,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延期。

    六、有咨询的群众,提倡通过电话等非接触方式进行咨询,我们将严格按照程序及时进行回复。疫情防控期间,非紧急必要情况,延期办理相关诉讼事宜,可能会因疫情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七、执行局将全面加大网络查控措施,暂缓采取线下执行活动。当事人可通过短信、电话等平台和方式联系执行人员办理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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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诉讼服务中心联系人:邰链润16604673552

    综合审判庭联系人:  李显华16604673575

    执行局联系人:      孙鹏乐 16604673543

责任编辑:袁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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