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指南

  发布时间:2019-04-29 14:00:56


    一、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应符合哪些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本院管辖。

    二、谁可作为行政诉讼的原告?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

    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作为原告起诉。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公民不满1 8周岁或患有精神病,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行政诉讼。公民因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起诉的,其近亲属可以根据其口头或书面委托以该公民的名义起诉。原告和法定代理人认为需要,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其近亲属或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代为诉讼。

    三、谁是行政诉讼的被告?

    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2、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3、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4、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5、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6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本院起诉的,应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但法律、法规对派出机构有授权的除外。

    四、对那些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9、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五、对哪些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6、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7、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9、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六、如何区分行政诉讼归何法院管辖?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可选择被告所在地或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七、原告起诉是否要交诉讼费用?

    原告起诉时应预交诉讼费用,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负担。

    八、提起行政诉讼是否有期限规定?

    除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

    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

    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

    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九、行政赔偿诉讼的有关规定

    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赔偿请求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一并受理。

    原告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有权提供不予赔偿或者减少赔偿数额方面的证据。

    十、其他特别规定

    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责任编辑:袁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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