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风险告知书

  发布时间:2019-03-27 13:45:43


    作为法院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法院将运用法律赋予的职权及措施、竭尽全力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但您也需要了解执行中所可能存在的风险。现特将执行中的风险告知于您:

    1、如您未在法定期间内即二年内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法院将不予受理。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如您所申请的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您的权益将难以实现或不能实现,法院将依法裁定中止执行或终结执行。

    3、如您所申请的被执行人死亡或消亡,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权利义务承继人或尚未明确权利义务承继人,您的权益将不能得到及时、切实实现,法院将依法裁定中止执行或终结执行。

    4、如您所申请的被执行人虽有财产,但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您将会面临债权得不到完全清偿的风险。

    5、如您所申请的被执行人进入了破产程序,您的执行案件将被法院裁定依法中止执行;如您所申请的被执行人被宣告破产、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对各债权人的债权将按比例清偿,您的债权将不能得到全额清偿甚至得不到清偿。

    我们热切地期待您尽力、尽快、积极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这将极大地提高法院执行效率,也将有助于您的权益尽快实现!

责任编辑:袁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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