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您对您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请认真阅读本通知,并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举证责任
您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您如果没有证据或者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自己所主张的事实,将承担举证不能、法院驳回您诉讼请求的不利后果。
举证期限
您应当在附带民事诉讼庭审辩论终结前提交证据。
举证方式
提供证据,您应当向法院提供原件或者原物,或提供经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请用A4纸制作您所提供的书面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载入证据目录后一并提交。
证据内容
您提供的证据应当是用来证明您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的相关证据,包括:
(1)物证、书证;
(2)证人证言:请注明证人与本案关系、地址、联络方式;
(3)被害人陈述;
(4)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5)鉴定结论;
(6)勘验、检查笔录;
(7)视听资料。
特别提醒
公诉案件刑事部分证据由公诉机关负责收集、出示,您主要提供具有附带民事赔偿内容的证据。如,被告人被起诉故意伤害罪,您请求人身损害赔偿时,应当着重收集、提交以下证据:
1、病情诊断证明、病历材料、出入院证明;
2、法医学伤情鉴定书:
3、医疗、护理、交通、丧葬等费用票据:
4、经济收入、误工损失证明:
5、被扶养人扶养情况证明等。
法律责任
您应当如实提供证据,如果有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I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