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山法院:执行纪实

  发布时间:2019-03-07 09:14:49


近日,麻山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对被执行人万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

本案为王某与万某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万某未履行法律义务,王某申请强制执行。麻山法院在立案后,对被执行人万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因被执行人万某现居住在外地,麻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根据民事审判卷宗中的当事人地址确认书,通过邮政对法院专用特快专递,将相关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给被执行人万某。

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用邮寄的方法,将诉讼公文送达给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是受诉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采取的一种送达方式,人民法院将有关诉讼文书交付邮局用挂号信寄出,挂号信的回执作为送达凭证,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责任编辑:袁梦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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