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鲁永明在2018年,在院党组和部门负责人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做好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全面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和能力。二是公正高效廉洁文明执行,注重执行效果。2018年,积极协助执行局负责人,团结全局工作人员,通过“雷霆行动”、“雪豹行动”等载体,共同决战“执行难”,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187件,执结案件177件,结案率为94.65%;执行到位金额共计3500万元。三是加强廉政学习,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执行工作零信访,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努力做到公正、廉洁、文明执行。推荐选定其为2018年度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