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麻山区人民法院继续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在工作中我院院长率先引领刑事审判改革,使“三项规程”工作在刑事审判实践中逐步实现常态化。
我院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在区委政法委的召集下,召开公检法三长联席会议。会议中公、检、法三长及相关的列席人员就案件的沟通、会商制度及深入推进庭审规范化改革等工作作了研究和部署。会议对深入推进刑事庭审规范化、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等改革工作进行了重点研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庭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深入贯彻落实非法证据排除工作,在立案后三日内告知被告人有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权利和救济途径,在庭前及时告知被告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告知被告人应当遵守的法庭纪律。2018年我院刑事审判工作受案12件,其中:证人出庭1件2人,侦查人员出庭2件2人,召开庭前会议1次。
进一步落实案件会商制度,2018年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我区召开涉黑涉恶案件会商会议3次,加速了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工作进程。
贯彻黑检会【2018】3号文件精神要求的各级人民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今年,麻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我院审判委员会2次。积极推动了法检两家构建良好的互动、监督、支持关系的长效机制,对共同维护辖区安宁和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