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妨碍执行的案外人,尚某、孙某主动来到麻山区人民法院,接受处罚。
尚某、孙某,在麻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查封工作时,组织村民冲击法院执行现场,妨碍执行工作正常开展。麻山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罚款5000元的决定,在对二人下达通知书时,二人下落不明。麻山区人民法院对其二人张贴了公告,告知二人及时到麻山区人民法院说明情况,并对此事件在本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了报道,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迫于压力,二人主动来到麻山法院接受处罚。执行人员对二人的行为进行了司法解释,告知事情的严重性,二人对所做事情感到深深懊悔,并当场写下承诺书,表示以后一定遵纪守法,绝不会有类似行为发生。
在本次事件当中,案外人尚某、孙某对法律意识不强,是事情发生的根本原因。因此麻山区人民法院在处理此次事件当中,以教育为主,积极加以引导,让当事人在思想上得到深刻认识,并将类似事件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进行了宣传报道,从根源上杜绝违法抗法的行为再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