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法院总体部署,“雷霆行动”进入协同执行周,麻山区人民法院配合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开展“协同执行”活动。
6月27日上午9时,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协同执行”正式开始,本次“协同执行”活动是麻山区人民法院配合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密山市人民法院的两起执行案件,由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双近在指挥平台坐阵指挥,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小组与两家基层法院具体实施,经过一上午的共同努力,协同执行案件取得了圆满的效果。
协同执行就是案不移送、不提级,办案主体仍是各执行法院,但明确由中院执行指挥中心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指定专人负责协同执行,确定执行实施具体方案,明确执行法院和参与协同执行法院的职责分工。协同执行将统筹使用辖区法院执行力量,最大限度地节约执行成本,有效提高执行效率,缓解涉案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协同执行的顺利开展,对破解“执行难”有着强大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