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法治代言】麻山法院举办第九次公众开放日:凝集法官力量,发挥优秀法官岗位示范作用

  发布时间:2018-04-11 13:17:00



员额法官王忠江


员额法官李显华


员额法官陈立东


王忠江院长作前期准备工作


王院长讲解法官、法槌等


王院长讲解执行指挥中心


司法局人员参观中

为让广大群众走近法院,了解司法,塑造信仰法治的良好社会氛围,4月11日上午9时,麻山法院举办第九次“公众开放日”,邀请麻山区司法局干部及工作人员近15人走近法院,近距离参观了解法院。本次开放日我院凝聚法官力量,发挥了优秀法官岗位示范作用,传播了正能量。

法治代言人简介:

王忠江:

1965年生,麻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参加工作35年,有着丰富的法治经验,对待工作积极热情,对待同事关怀体贴。

李显华:

1961年生,麻山区法院党组成员、民庭庭长,参加工作37年,多次被评为市级调节能手,业务精湛,业绩突出,在人民群众心中,他就是公正的代表,是一名优秀尽职的员额法官。

陈立东:

1968年生,麻山区执行局负责人,中共党员,参加工作26年,曾多次被评为我院优秀法官、优秀干警及全市办案标兵。

麻山法院第九次开放日

开放日主题:

    我为法治代言,凝聚法官力量,发挥优秀法官岗位示范作用。

开放日理念:

    宣传法院,做好公开,凝聚法官力量,创新司法理念,弘扬司法精神,推进法院工作。

开放日流程:

    本次公众开放日活动内容主要有两项: 一是向参观人员重点宣传法律常识,宣讲司法符号:法官、法槌等,同时让其了解法官工作;二是让大家参观了解麻山法院。

    首先,王忠江院长为大家细致讲解了司法符号如法官、法槌等。活动前,王忠江院长从讲解的内容,到材料的收集整理,再到时间的控制等方面着手,为这次开放日做了充分的前期准备。讲解结束后,在王院长的带领下,大家参观了法警装备室、各庭科室、执行指挥中心、审判庭等。参观后大家纷纷为法院的精神文明建设、队伍素质建设、智慧法院建设和廉洁文化氛围点赞。

法官、法槌

法官:

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在司法机关(一般指法院)中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是司法权的执行者。在不同法系的国家中法官的角色不尽相同,但要求都是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响或掣肘、刚正无私地根据法律判案。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二条明文规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

在民事诉讼审判中法官应当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的,依法行使国家民事诉讼审判权的审判人员,而且法官在审判过程中不应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干扰。法官应当是独立的、中立的享有法定的裁判权,具有当然的裁判权威的第三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也规定了法官的权利和义务,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并受国家法律保护。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法槌:

我国法官采用法槌主持庭审活动,主要目的在于显示庭审活动的权威性、程序性和裁判性,强化庭审的现场效果。

我国最早使用法槌的是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01年9月14日,思明区法院院长陈国猛敲响我国大陆法院庭审第一槌。2002年6月1日,《人民法院法槌使用规定》开始施行,从此,法槌成为法庭审判不可或缺的道具之一。该规定明确规定了法庭审理中使用法槌的不同阶段及程序:审判长在宣布开庭、继续开庭时,先敲击法槌,后宣布开庭、继续开庭;宣布休庭、闭庭、以及判决、裁定时,先宣布休庭、闭庭以及判决、裁定,后再敲击法槌。其他情形使用法槌时,应当先敲击法槌,后对庭审进程作出指令。使用法槌时一般敲击一次,法槌敲响后,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应立即停止发言、喧哗或其他有碍庭审进程的行为,否则将按照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我国的法槌外形厚实,法槌及其底座均选用优质的实木制作,共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底座,一部分是法槌,分别重1500和500克。底座是18厘米的正方形,高度为3厘米,底座的四角镶嵌着蝙蝠形的白色铜花,十分精美。一个用铜丝围成的8厘米见方的正方形镶嵌在底座的中间,它的总长度是26厘米,槌部高3厘米,直径4.5厘米,槌部两端呈对称的半圆形,中间的圆柱形上用黄色的铜片包着,铜片上面刻着法槌所属的法院名称。

法槌槌身及底座质地坚硬而有光泽,抗弯曲耐腐蚀,寓指人民法官刚直廉洁、坚韧不拔的优秀品质。法槌槌身呈圆柱形,槌顶镶嵌着金黄色铜制法微,槌腰嵌套标明法院名称的铜带;底座为矩台形,表面嵌有矩形铜线和我国传统饰纹。底座以”矩“制形,与法槌方圆相衬,既寓意司法公正,又取“智圆行方”之意,象征法官应成为智慧和正义的化身。槌、座相击,声音清彻坚定,烘托出法庭的庄严神圣。 槌体顶部镶嵌的天平铜片象征公平正义,圆形和方形结合的底座暗喻方圆结合,即法律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结合,槌体的正上方雕刻着传说代表公正的獬豸,寓意法院应保持廉洁公正的形象。法槌的手柄部分加刻麦穗和齿轮,寓意法院的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

代言人对本次开放日的感性认识

王忠江:

    通过本次开放日,邀请代表们走近法院,让大家贴近法治,这次专门组织为大家讲解司法符号的知识讲座,能够使大家感受到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这样有意义的“法院开放日”有很大的影响力。

李显华:

    通过“法院开放日”的方式,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工作的理解,是助力司法公开的新渠道,树立司法形象的好载体。

陈立东:

    通过这样定期举办开放日,让大家能够深切感受到法院的变化,是宣传法院工作的有效方式

法官的工作体悟以及期待愿景

王忠江:

    我会始终按照院党组要求,团结和带领麻山法院全体干警,以“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为推动力,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开拓工作思路,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作用,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做好审判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我会把加强法院基层基础工作视为己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认真坚定的贯彻落实司法改革。

李显华:

我会勤勉努力,恪守职责,服务大局、贴近民生、公正办案、清正廉洁。用自己的行为更好的诠释为民之美、奉献之美、公正之美、廉洁之美。同时我会继续加大对全庭干警的廉政教育力度,加强职业纪律监督,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奋力打造一支“零违纪”的民事审判队伍。

长路且行且远,我会不忘初心,继续努力,向内寻找本职工作的意义,向外拓展人生价值的外延,遵守自己内心法律的信仰,继续前行。

陈立东:

  在日常工作中,我会紧紧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和院党组的工作重点,紧扣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坚持以争创执行工作良性运行示范法院为目标,以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为抓手,继续以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提高执行效率为重点。坚定自己的政治立场和人民法官廉政为民、秉公执法的信念。

本次开放日意义

    “法院开放日”是宣传法院工作、传播法治精神的一种有效方式。通过这次“公众开放日”活动,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认识,搭建了群众和法官深入沟通的桥梁,增强了麻山法院工作的透明与公开,提升了法院的亲和力和公信力。

展望

麻山法院要把公众开放日打磨成传递法治声音的大舞台,弘扬法治理念的靓名片,我院将继续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司法行为,不断丰富开放内容,持续创新活动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传播正能量。

责任编辑:王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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