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通过学习和培训,很荣幸的被录取为麻山区法院人民陪审员,自肩负这一庄严而又神圣的使命以来,我从中受益匪浅。在这三年多陪审期间让我对用法律武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更有了新的体会和概念。陪审员:一是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把社会首先标准带入法庭,与专业法官思维互补,有助于强化司法民主,有助于强化司法民主促进产生更加符合公众标准,公正理念的裁判。二是具有专业陪审员可发挥专业优长,协助法庭解决审判中的专业性疑难问题;三是通过人民陪审员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有利于及时化解纠纷,构建社会和谐;四是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活动中直接监督法官,增强审判程序的透明度,保证司法廉洁;五是人民陪审员制度完善和司法实践,这些愿望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实现。
对我个人而言,每一次庭审都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真心实意喜欢陪审工作。每当我接到法院的参加开庭,在我参加的庭审活动中,一个家庭纠纷和民间借贷案件,让我记忆犹新,原告是被告的亲戚关系(不远的亲戚),被告是两位离婚的两口子,在没离婚前,被告男方自己向原告前后拿了20多万元的钱,有借条,上面有被告两口子的签字,但被告男方始终以没有钱的借口不把钱归还原告,在法庭上争吵得非常激烈。主审法官循序渐进,依法办事,公正执法,公诉人当庭调查,客观地出示有关证据,陈述公诉意见,令人叹服,被告人对自己的错误事实供认不讳,表示在最短的时间内把钱归还原告,如果不还,就把抵压的门市房收购,被告提出的情事诉讼请求,他的合法权益到了保障和认可,执法法警,执法严明,令人佩服,旁听席上的观众安静地听取审案,在受到真实的法律教育的同时,也为庭审法官极高的办案水平而钦佩与赞叹,他们依法审案,公正执法。
公平公开公正的工作作风以及认真的态度,给我留下深深的印象。让我要用法官的职业道德规范自己,更认真的树立当代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像。
陪审员:陈佩云
陪审员简介:陈佩云,男,1983年9月出生,满族,中共党员,高中学历,现任麻山区和平村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