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法院《关于全面实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办案信息化水平,规范审判管理,近日我院全面推开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工作。
电子卷宗同步生成是根据诉讼规律及审判流程,设置卷宗扫描节点,诉讼过程中各负其责,对每一个节点的案卷材料随收随扫,同步生成,结案时生成完整的电子卷宗的一项制度。
电子卷宗同步生成有助于解决卷宗不规范的问题,卷宗同步生成,过了节点,未经授权不得随意更改。起到了事前、事中监督的作用,能够全程反映审判流程,保证每个审判环节都有据可查。主管院长在自己办公室通过电脑,就可以随时查看案件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可以在相应节点纠正。
我院把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工作纳入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内容,把立案、审理、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案卷材料,通过扫描仪制作成电子材料,全程实时录入数字法院系统,同步转化为与纸质版完全一致的电子卷宗,从而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