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发挥执前调解前置化解纠纷优势,麻山区人民法院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充分体谅被执行人实际困难,巧用执前调解机制高效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既守住司法底线,又传递司法温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双向统一。
2022年2月,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10000元,后偿还1000元,2022年12月13日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明确约定借款于2024年10月1日前全部还清。借款期限届满后,被告迟迟未能清偿。多次沟通催要无果后,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向麻山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审理,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借款9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依旧未能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还款义务,申请人于遂向本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
麻山法院执行局受理后,承办法官全面了解双方实际情况,细致摸排纠纷根源。经核实,被执行人因身体患病原因,身体状况较差,劳动能力和收入水平受限,实际偿还能力有限,并非恶意拖延、拒不还款。为最大限度减少对当事人生活影响,践行善意文明司法,麻山区人民法院坚持执前调解优先原则,依托执前和解工作机制,主动搭建沟通平台,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协商化解分歧,执行法官耐心向申请人释明被执行人身体状况与现实履约困难,同时向被执行人宣讲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耐心释法、居中协调下,本着互谅互让、体谅包容的原则,自愿达成还款协议。协议达成后,被执行人履约态度端正、主动积极,按期足额完成当月还款义务,案件顺利进入常态化分期履行阶段。
此次执前调解成功化解矛盾,既有效保障了申请人胜诉权益,杜绝债权长期悬空,又充分兼顾被执行人身体条件与生活实际,避免机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造成当事人生活困境,真正做到柔性司法、为民解忧。下一步,麻山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执前调解工作成效,持续推进善意文明执行常态化、规范化,以更务实、更精细、更人性化的办案方式,高效化解民生小额纠纷,切实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