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落实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用好“三争”晋先总抓手,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绿色龙江”、推进“生态振兴”部署要求,做实做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提升辖区企业保护生态环境意识,近日,麻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梁晓云带队深入鸡西市申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切实发挥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职能作用。
此次送法进企业活动,法院干警对企业职工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涉及生态环境部分法律条款,并重点讲解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引导企业自我约束,并提醒企业加强管理水平,避免出现环境违法行为,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同时结合辖区内频发的涉非法占用农用地典型案例,通过数据分析类案成因,开展有针对性的实地调研和面对面指导,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少违法犯罪总量。
麻山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最严法治、协同治理的司法理念,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水平,狠抓提质增效。下一步,麻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开展普法进企业活动,充分发挥审判保障作用,勇担龙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使命,推动辖区企业绿色、健康、高质发展,努力为建设美丽鸡西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