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分止争 | 成功调解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彰显司法公正与效率

  发布时间:2025-02-27 10:10:55



  近日,麻山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半年前,租户陈先生与房主朱女士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租金6000元已全部支付。然而,由于租户陈先生工作调动,需前往其他地市,无法继续租住该房屋,因此向房主提出退租并解除租赁合同。

  房主朱女士认为提前退租属于租户违约,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故不愿退回剩余租金。租户则提出愿意协助寻找新租户以减少房主损失,并愿意赔偿一定金额的违约金。但双方就赔偿方案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租户将此事诉至麻山区人民法院。

  麻山区法院收到案件材料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标的额也不算高,有调解的可能性,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立即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麻山法院的工作人员们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耐心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和意见。调解员首先明确了法律的相关规定,随后,调解员积极引导双方进行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立场和困难。他们耐心解释,提前退租确实可能给房主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但租户也并非故意违约,而是由于工作调动因素所致。双方可以共同协商,寻找一个既能保障房主合法权益,又能体现租户诚意和责任的解决方案。在调解员们多次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租户同意支付1000元的赔偿金,房主则同意退还剩余租金。调解协议签署后,双方均表示愿意即时履行协议内容,至此,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此次调解不仅体现了麻山区法院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也彰显了司法公正与效率。通过调解,双方不仅解决了纠纷,还增进了相互理解和信任。

  麻山区法院将继续坚持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将非诉工作落到实处,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公正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梅瀚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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