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雷霆2024”执行行动要求和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雷霆2024·煤城风暴”之“金秋行动”集中攻坚活动实施方案》,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10月10日-11月10日,麻山区人民法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执行行动圆满收官,此次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雷霆行动,重拳出击。“金秋行动”是我院执行工作的一次全面升级和集中展示。在行动中,通过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力度和精准的执行策略,对涉企业、涉民生等案件进行了专项清理和快速执行。在某起追索劳动报酬的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公司、沈某欠申请执行人工资款210 640元未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进行调查后,多次上门劝解其主动还款,但被执行人称其未开工生产,目前无能力偿还。10月12日,执行干警到其公司将沈某拘传到院,经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最终达成还款计划,该案顺利执结。通过加大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执行质效显著提升。在“金秋行动”中,加大了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控力度,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某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某被告公司欠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46.2万元未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公司,敦促其履行给付义务,但该公司都以经营困难等理由拖延履行。经调查,被执行公司暂无可供执行存款,其名下车辆、厂房及机器设备已轮后查封,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院依法对被执行公司进行第二次网络财产查询,未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遂前往被执行公司,将其法定代表人传唤至法院,并告知其如若继续拒绝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拘留措施。迫于执行威慑,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当即表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案件顺利执行完毕。这一案例的成功执结,彰显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威严和效率。
善意执行,文明执法。在“金秋行动”中,我院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注重在执行过程中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对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同时,也积极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帮助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采取措施进行改正。在某起涉及抚养费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一直未给付申请人子女抚养费,该案立案审查时,执行法官从关爱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向被申请人释法明理,从亲情到法理,告知其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承担的严重后果,分析强制执行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后,张某表示愿意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当场给付抚养费2万元现金,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该案顺利执前调解完毕。这一案例的成功执行,不仅体现了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也赢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认可和赞誉。
麻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全面提升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同时,也将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