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麻山区人民法院召开1-9月刑事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切实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会上,刑事审判团队负责人樊颖杰通报了该院2024年以来刑事审判工作基本情况,介绍了刑事审判团队在“发挥生态司法护航功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做出的成效。随后,通报了一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被告人朱某某与朋友喝洒后,驾驶小型汽车返回家中,途中与付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交通事故,付某某报警后朱某某未离开事故现场,朱某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因朱某某受伤住院,无法做呼吸式洒精测试,民警在医院对朱某某提取血样,经鉴定,朱某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277.6mg/100m1(限定值为8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裁判结果
被告人朱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麻山区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抓好刑事案件审理,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辖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