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山区人民法院积极践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及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五牢记、五融合”实施体系,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方式,以“如我在诉”的意识、“求极致”精神实现案结事了,打开了党建与业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局面。近日,该院综合审判庭成功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基本案情】金某因个人资金短缺向翟某借款145000元,利息25617元。双方约定还款期限为2023年2月19日。金某于2023年2月向翟某支付了一年利息17500元;双方约定剩余本金及利息于2024年2月19日还清。后期,金某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翟某遂将金某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受理案件后,审判团队考虑到要减少当事人诉累,真正达到案结事了,当即决定到当事人家中以开展“巡回法庭”的方式化解双方矛盾。调解初期双方情绪激动,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梁晓云逐步厘清矛盾争议焦点,并找出调解突破口,寻找到平衡点,促使双方达成了行之有效的调解协议。
最终,双方脸上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不仅为法官的不辞辛苦点赞,更为法官的耐心和周全点赞。
今年以来,该院女子审判团队充分发挥法律定纷止争作用,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基层,切实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就地解决。审结124件诉讼案件,调撤率为68.55%。开展法制宣传10余次,惠及群众千余人,为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贡献力量,赢得当事人实实在在的信服和认可。
麻山区人民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公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提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精神,将司法人文关怀融入案件审理全流程、各环节,让“巡回法庭”在基层治理中发挥大作用,增进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的新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