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更好宣传我院四级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履职风采、人大代表工作经验、调解工作室建设亮点,共同谱写调解“主旋律”、唱响监督“好声音”、讲好法院“好故事”,即日起,在公众号推出“代表故事”专栏,敬请关注。
麻山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新格局,将“四级”人大代表融入多元治理,让矛盾纠纷止于萌芽、化于未诉。日前,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梁晓云联合全国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李广丽一同化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发挥了人大代表在纠纷解决中的特有优势,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法治安全感和获得感。
【案情回顾】据了解,当事人于2015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因女方不堪忍受长期分居,遂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男方询问其是否同意调解,得到肯定答复后迅速联系当事人双方,并第一时间邀请李广丽参与本案调解。庭前调解时双方充分表达意愿后,承办法官围绕家庭经济来源、双方工作情况、子女成长等因素,协同李广丽带领当事人双方进行了全方位剖析;随后,法官又从“法、理、情”的角度释明法理,提供问题解决的方法。在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和承办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得以调解成功。
【典型意义】该案审理天数仅为4天,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法院审判资源,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的高效便民,进一步推动了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多元治理协调共进。
人大代表参与纠纷调解,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是该院充分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力实践,也是高效开展多元治理工作的务实举措。一直以来,麻山区人民法院持续加强和区人大的沟通联络,协同发挥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作用,积极推进司法公正、司法民主和司法为民,合力推动基层治理工作取得新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