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山区人民法院女子审判团队在办理家事纠纷案件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用代入式的调解、过来人的经验引导当事人冷静、真实地看待婚姻关系,对发生婚姻危机的家庭尽力挽救修补,对因感情破裂无法修复关系的深入调解或依法判决,积极释法明理,落实司法为民,帮助双方及子女重新建立平稳的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女子审判团队成功调撤7起离婚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一】小美(化名)以双方感情不和、男方不顾家为由将小斌(化名)诉至法院离婚。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劝说,在安抚好双方当事人情绪后,仔细询问并耐心倾听了解双方真实诉求,针对双方矛盾焦点据法说理、以情感人,最终,双方当事人解开心结、重归于好,小美自愿撤回起诉。
【案情回顾二】小玫(化名)以婚后双方常因家庭琐事争吵、已分居一年以上、感情破裂等为由将小龙(化名)诉至法院。经调查了解,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一子,二人共同生活期间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矛盾愈发增多,导致感情逐渐淡漠。故小玫认为感情已经严重破裂,遂诉至法院,请求与小龙解除婚姻关系。调解过程中,双方都有强烈的离婚意愿,考虑到双方都坚持离婚的意愿,工作重心转移为促成双方好聚好散,经过团队干警不懈努力,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共同债务承担方式及子女抚养等方面达成了一致意见。
【案情回顾三】小艳(化名)以与小王(化名)经常吵架、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请离婚,且小艳情绪较为激动。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卷宗,详细了解案件情况,为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开庭前多次联系小艳进行沟通交流,问其离婚原由、了解家庭情况、倾听内心感想;并针对矛盾焦点认真劝说二人冷静处理,耐心讲解离婚可能会给双方及家庭带来的伤害,逐步引导双方理性解决问题。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二人秉承着对婚姻家庭谨慎负责的态度,签订调解协议。
【法官寄语】婚姻需要夫妻双方长期的经营,在精神上,应当有理解有沟通;在生活中,应当有包容有担当,共同打造和谐有爱的幸福家庭。婚姻是因爱相聚,走到散场虽有遗憾,但无论结果如何,双方都不能简单的作为“原告”“被告”走向法庭。婚姻制度使人们在家庭中具有更大的责任感和义务感,从而塑造了道德、伦理及社会责任。同时,婚姻的意义还在于使人获得幸福、快乐,随着时代进步,始终维持婚姻完整不再是评价婚姻好坏的唯一标准,及时化解纠纷才是维护小家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最佳答案。
麻山区人民法院努力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把调解工作贯穿到诉前、诉中全过程,通过“讲法理”“说情理”相结合的方式,为群众排忧解难,妥善化解家事矛盾纠纷,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调解工作新思路、新举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