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山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文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6 14:22:17


    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录聘用制文员2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法院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

    5.聘用制书记员需掌握打字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法律专业优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禁入情形

    对存在下列情形的,不能参加考试考核。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条件及情形的。

    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3日。

    (二)报名地点

    麻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现场领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签订《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2.报名人员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证明1份、本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3.政治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试及安排

    (一)考试时间

    另行通知。

    (二)考试内容

    1.笔试。考试内容为党建、时政及法律知识常识,不指定参考用书,采取闭卷考试,百分制打分。

    (三)面试

    通过笔试且通过听打测试的,按笔试成绩以招录岗位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

    (四)成绩运用

    最终成绩以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排名(笔试占50%、面试占50%),按照招录岗位人数确定拟招录人员。

    体检、政审及考核

    1.根据最终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2.我院将抽调专人组成政审小组,负责调取拟考录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无被公安部门治安处罚记录、有无吸毒赌博史等情况;调取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等相关情况;组织通过考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及毒品检测。体检、政审均合格的,方可进入考核考察程序。

    3.考核考察。突出政治标准考察,重点了解考核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素质,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将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的,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3.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对通过考试聘任为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有关待遇

    1.聘用制人员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进行发放。

    2.聘用制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关于录用补录

    通过笔试、微机打字技能测试进入面试但未被录用人员,我院将为其保留一年成绩,一年内如所招录岗位有所空缺,可优先考虑对其进行录用递补。

    联系人:麻山法院政治部

    电  话:0467-2491651

责任编辑:褚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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