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麻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召开1-12月刑事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近年来区人民法院工作总体情况,发布1起刑事典型案例。
会上,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佟征通报了2022年度麻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基本情况,介绍了刑事审判庭在“发挥生态司法护航功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障营商环境”等方面做出的成效。
随后,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通报了一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2020年12月24日14时,被告人关某某酒后持证驾驶号牌为京AUH905棕色日产牌轻型栏板货车,沿麻山区河滨路由东向西行驶约940米至河滨路与建国路路口时(麻山区老苗圃附近),被正在执勤的鸡西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麻山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关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5.6624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裁判结果:被告人关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