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四项措施 贯彻落实“八项规定”
为传达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麻山法院结合实际,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院领导班子及各部门负责人既要带头认真学习,又要组织干警逐字逐句学习,更要以身作则,切实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扎实推进司法作风建设。
二是坚持司法为民,密切联系群众。加强民意沟通,征求群众和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查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让群众满意;搞好立案窗口服务,做到文明接待、文明调解、文明释法,同时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三是完善规章制度,实行长效管理。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指导意见,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下发《麻山法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将司法作风、文风、会风和密切联系群众等有关规定贯穿到制度体系,并在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等方面做到高标准、严要求。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执行落实。把办公纪律、工作作风、执法办案、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执行情况作为经常性和常态化工作来抓,监察部门不定期对各部门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制度措施得到落实。